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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 停开30%公务 |
点击次数:900 更新时间:201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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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将空气重污染日分为重度、严重、极重三类,实施不同的应急预案。《方案》要求污染严重时停开30%以上的公务车,且停开车辆必须备案。极重污染日里有条件城市社会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 《方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日应通过政府门户、环保厅(局)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建议等综合信息。 《方案》将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启动分为市级启动、省级启动两个层次。当各市(区)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天达到重度污染日标准,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自行启动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当省内较大区域内的二个或二个以上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天达到严重污染日标准,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省政府决定启动省级空气重污染日应急,该区域内所有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立即启动空气重污染日应急。 重污染日应急方案主要包括提醒老人、儿童减少户外运动等的健康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的建议性减排措施以及当出现严重污染和极重污染天气时实施的强制性减排措施。 强制措施包括在严重污染日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办公车辆使用,每日安排不少于30%车辆停止外出公务,停行车辆应报各级政府应急办或*部门备案;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极重污染日里,除了停开不少于30%的公务车辆,有条件的城市实行社会车辆单双号限行。国控、省控重点大气类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50%等。 (记者 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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