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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治理规模化养殖场环境污染 |
点击次数:1302 更新时间:2013-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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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治理规模化养殖场环境污染 管理办法将细化完善 近年来,宁夏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据初步统计,全区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约200个,年畜禽粪便产生量达39.14万吨、尿液生产量34.29万吨,约80%的畜禽粪便未进行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9月9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环保厅对《自治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为《办法》)进行了起草完善。 据了解,此次细化完善的《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各部门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从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养殖场应具备的条件、排污口设置以及废物综合利用等做了新的规定,该《办法》目前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以来,我区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作为农村污染减排的重点,安排项目资金1200万元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2012年投入资金200多万元,支持5个畜禽养殖园区进行了养殖粪便无害化设施示范工程建设。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对涉及畜禽养殖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规章及标准,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畜禽污染防治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同时,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数量、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建成运行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采取日常督查、定期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记者 李 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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